36069090004 其他可燃性物質製品

除鈰鐵(36069010001)、樹脂火炬及固體燃料以外的可燃性製品,如引燃劑等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6.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10%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火藥類取締法(部分):火藥、爆藥、煙火等出口受火藥類取締法規範,須取得輸出許可。(經濟產業省(產業保安))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部分規格可能屬武器/飛彈相關安全保障管制,須該非判定。(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Nitro-X,HP-173/30%,Model car fuel(2017-05-2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含59% Methanol、30% Nitromethane、11% Blended oils,作為遙控車之燃料,參據稅則第三十六章章註2(a)及HS註解對稅則第3606節之詮釋,並參據(091)中預字第0136號稅則預先審核案例之分類意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3606.90.90.00-4「其他可燃性物質製品」。 材質成分::Blended Oils 11%(Castor Oil 3%,Synthetic oil 8%) Nitromethane(99.9% purity) 30% Methanol 250PPM purity 59% 功能用途::RC car engine fuel (RC 搖控車) 發文文號 106AA0348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西班牙 10.04 公噸 34.31%
  2. 越南 7.61 公噸 26.01%
  3. 法國 4.32 公噸 14.76%
  4. 中國大陸 2.73 公噸 9.31%
  5. 義大利 2.40 公噸 8.20%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36061000000 液體或液化氣體燃料儲存於容量不超過300cm3之容器中,供灌注或再灌注香煙用或類似之打火機用
  • 36069010001 鈰鐵及其他引火合金
  • 36069020009 樹脂火炬
  • 36069030007 以醇類為基料之固體或半固體燃料
  • 36010010005 黑火藥
  • 36010020003 無煙火藥
  • 36010090008 其他發射藥
  • 36020010004 代拿邁
  • 36020090114 多孔性粒狀硝酸銨
  • 36020090123 未敏化硝酸銨乳化劑
  • 36020090908 其他製成炸藥
  • 36031000003 安全引信
  • 36032000001 導爆索
  • 36033000009 擊發式底火
  • 36034000007 引炸式底火
  • 36035000004 點火器
  • 36036000002 電雷管
  • 36041010000 玩具煙火
  • 36041020008 玩具以外之煙火
  • 36049010101 船舶使用之信號火炬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36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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