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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3320001

其他加工合板(未含有竹製單板者),至少有一外層屬榿木類、梣木類、山毛櫸類、樺木類、櫻桃木類、栗木類、榆木類、桉樹類、山核桃類、七葉樹類、椴木類、槭木類、橡木類、懸鈴木類、楊樹類及白楊樹類、刺槐類、鵝掌楸類或胡桃木類等非針葉樹類製成,每層厚度不超過6公厘者

合板:多層薄木板膠合的板材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12.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PY)
第三欄 2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相關法律
    商品檢驗法 第 3 條 第 60 條
    適用條文 第 3 條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看全文 ›

    輔助說明

    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看全文 ›

    查看 商品檢驗法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複合木質地板(合板) 型號:CKFLAKI-1501C/15×215×1820mm 2018-05-11

    申報貨品:複合木質地板(合板) 型號:CKFLAKI-1501C/15×215×1820mm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申請人檢附資料及樣品,係表層已上漆之橡樹木皮(3mm)、中間合板基材(5夾層)、下底黏一層EVA緩衝墊片(約1mm)之木質複合地板(合板),屬「加工合板」,依據解釋準則一、六及總則一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4412.33.20.00-1「其他加工合板(未含有竹製單板者),至少有一外層屬榿木類、梣木類、山毛櫸類、樺木類、櫻桃木類、栗木類、榆木類、桉樹類、山核桃類、七葉樹類、椴木類、槭木類、橡木類、懸鈴木類、楊樹類及白楊樹類、刺槐類、鵝掌楸類或胡桃木類等非針葉樹類製成,每層厚度不超過6公厘者」。

    材質成分:表層為橡樹木皮(3mm)、中間為合板基材(5夾層)、下底貼面膠合EVA緩衝墊片(約1mm)

    功能用途:地板直舖

    發文文號 107AA0301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779.81 公噸 82.04%
  2. 越南 89.60 公噸 9.43%
  3. 俄羅斯 49.06 公噸 5.16%
  4. 芬蘭 13.76 公噸 1.45%
  5. 中華民國 10.48 公噸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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