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15190007
其他多相交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交流電動機:使用交流電的馬達
稅率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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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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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
部分
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 (經濟產業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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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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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1
(一)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二)「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內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應向國際貿易署辦理輸入許可證;未列有特別規定「MXX」代號者,依一般簽證規定辦理。
相關法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40 條
適用條文 第 40 條輸入或攜帶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物品,以進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關稅等稅捐之徵收及處理等,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輸往或攜帶進入大陸地區之物品,以出口論;其檢驗、檢疫、管理、通關及處理,依輸出物品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看全文 ›
輔助說明查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輸入物品有關法令辦理檢驗、檢疫及關稅等程序;輸入大陸地區物品一律以進口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第 7 條
適用條文 第 7 條大陸地區物品,除下列各款規定外,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一、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項目及其條件之物品。 二、古物、宗教文物、民族藝術品、民俗文物、藝術品、文化資產維修材料及文教活動所需之少量物品。 三、自用之研究或開發用樣品。 四、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規定准許輸入之物品。 五、供學校、研究機構及動物園用之動物。 六、保稅工廠輸入供加工外銷之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物品。… 看全文 ›
輔助說明查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大陸物品屬有條件准許輸入者,須符合主管機關公告之准許項目及輸入條件,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輸入許可,未符合條件者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第 6 條
適用條文 第 6 條依本法規定限制輸入之下列貨品,貿易署應就其貨品名稱及輸入規定,彙編限制輸入貨品表,公告辦理之: 一、本法第五條所指特定國家或地區產製之貨品。 二、本法第六條採取必要措施限制輸入之貨品。 三、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限制輸入之貨品。 四、本法第十三條之一規定之輸入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 五、本法第十六條採取輸入配額之貨品。 六、本法第十八條因進口救濟採取限制輸入之貨品。 輸入限制… 看全文 ›
輔助說明查看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 ›大陸物品輸入採有條件准許,應符合「大陸物品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輸入管理法規彙總表」之規定,並依限制輸入貨品表所列輸入規定辦理;列有特別規定代號者,須另檢附指定主管機關之文件方得進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24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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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Motor Evaporator 3PHASE (蒸發器風扇電動機) 型號: 54-00648... 2018-05-31
申報貨品:品名: Motor Evaporator 3PHASE (蒸發器風扇電動機) 型號: 54-00648-20 輸出功率: 0.6KW 規格: 三相3PH 交流電460VAC 60Hz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係蒸發器風扇用之三相交流電動機,型號:54-00648-20,輸出功率600瓦,用途為降低冷凍冷藏貨櫃(Reefer)溫度。依據解釋準則一及六之規定,並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8501節之詮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01.51.90.00-7號「其他多相交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材質成分:請見圖說
功能用途:蒸發器風扇電動機係冷凍冷藏貨櫃(Reefer)專用之零組件。該電動機帶動風扇後吹過蒸發器,以此將冷風送入貨櫃體內使溫度降低,以此讓貨物在航運期間可保持低溫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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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輔助自行車馬達、PEDELEC DRIVE UNIT 150W、3相48V直流馬達 2018-05-16
申報貨品:電動輔助自行車馬達、PEDELEC DRIVE UNIT 150W、3相48V直流馬達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係電動腳踏車用驅動單元(Pedelec eDrive Unit),由150W直流無刷馬達、控制單元、感測器、齒輪組及外殼等組成,屬稅則第8501節之範疇,為第17類類註二之排除項目,依據解釋準則一〔第17類類註二(己)〕及六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01.51.90.00-7號「其他多相交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材質成分:請參閱產品資料
功能用途:提供電動輔助自行車踩踏動力/ 組裝於電動輔助自行上幫助騎乘者踩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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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頻式洗衣機用零組件-洗衣機運轉模組 2018-04-30
申報貨品:變頻式洗衣機用零組件-洗衣機運轉模組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為變頻式洗衣機用零組件-洗衣機運轉模組INVERTER MOTOR,型號為W020A-B3E00;依據檢附型錄說明是變頻馬達,規格為直流無刷,輸出功率310W,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01節之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貨品分類號列8501.51.90.00-7「其他多相交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材質成分:請參考附件
功能用途:洗衣機運轉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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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馬達/500W Motor/直流多相無刷,輸出750瓦 型號:10-0007... 2017-11-28
申報貨品:電動自行車馬達/500W Motor/直流多相無刷,輸出750瓦 型號:10-00074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係電動自行車馬達/500W Motor/直流多相無刷,功能用途為組裝在電動自行車上以電力輔助前進,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8501節之詮釋、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01.51.90.00-7「其他多相交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材質成分:鋁合金外殼
功能用途:組裝在電動自行車上以電力輔助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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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用零配件(中置馬達電機組)/VK17 75010010(套) VK17-Rubro... 2017-10-20
申報貨品:電動自行車用零配件(中置馬達電機組)/VK17 75010010(套) VK17-Rubro中置系統(詳附件)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係成套電動自行車用馬達電機組,由中置馬達(第8501節,輸出功率250瓦/350瓦)、中置儀表面板(第8531節)及踏板曲柄(第8714節)等組成,屬HS註解對於解釋準則三(乙)所稱「含不同組件之組合物」,其主要特性為中置馬達,依據解釋準則一、三(乙)及六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01.51.90.00-7「其他多相交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材質成分:鋼鐵(馬達)等及銅線(線材)及塑膠等等
功能用途:電動輔助自行車 主要動力輔助系統中置馬達/電動輔助自行車動力系統(不含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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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品名稱:4.5吋無刷電機馬達組 型號:ZW-24V-150W 重量:2.249Kg 額定... 2017-09-28
申報貨品:貨品名稱:4.5吋無刷電機馬達組 型號:ZW-24V-150W 重量:2.249Kg 額定電壓:24V 尺吋:4.5吋 額定電流:7.7A 定子槽數:18 額定功率:150W 霍爾角度:120° 空載電流:≦0.9A 最大扭矩:限流15A≧12nm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名稱為4.5吋無刷電機馬達組,型號:ZW-24V-150W,依據檢附型錄說明,其主要功能是提供電動手推車、電動般運車車輪用,電路圖分為三路(綠/黃/藍色線)再經放大器推動馬達。參據HS中文註解第8501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01.51.90.00-7號「其他多相交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功能用途:應用於電動手推車、電動搬運車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1,808.21 公噸 63.54%
- 日本 321.97 公噸 11.31%
- 泰國 194.62 公噸 6.84%
- 越南 186.31 公噸 6.55%
- 匈牙利 181.58 公噸 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