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098090004 其他家用電動用具
其他家用電器:非特定分類家電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5%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10%
稽徵代號:T*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7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貨品名稱:光媒滅蚊器 型號:MW-68 廠牌:FJ 規格:尺寸:150mm*180mm 重量:約472g 額定功率:5W 額定電壓:DC5V 材質:ABS塑料(2018-05-10)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光媒滅蚊燈MW-68」,依據廠商產品規格、照片及說明,係利用LED光源吸引蚊蟲,再利用電動馬達器具將蚊蟲吸入集蚊盒,已達安靜無聲捕捉蚊蟲之效果,依據解釋準則一(第85章章註四)及六之規定及參據HS註解第8509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09.80.90.00-4號「其他家用電動用具」。 材質成分::LED燈、集蚊盒、馬達、USB連接器等 功能用途::功能:使用光感及風扇可誘蚊並吸入,消滅蚊蟲。 用途:補捉蚊蟲。 發文文號 107CA0150
- 申報貨品::貨品名稱:多功能電動清潔刷 型號:K-108L 規格: 1.主機尺寸:180mm*140mm 長桿尺寸:105CM 2.重量:約1500g 3.馬達轉速:280-330rpm/分鐘(2018-01-15)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根據檢附資料,係更換不同刷頭即可用於清潔地板、玻璃等多種物品或用於地板打蠟之多功能電動清潔刷,內裝有電動馬達,重量僅約1500公克左右,整體功能及相關規格並不超過家用之所需,惟並非是專用或主要用於地板磨光或打蠟之機器,依解釋準則一及六規定,宜歸貨品分類號列為第8509.80.90.00-4號。 材質成分::整體ABS塑膠環保材質+矽膠套+不鏽鋼長桿,配件如說明書說明,主機為馬達 功能用途::功能:電動清潔讓清潔更省力使用。 用途:用於家中地板、汽車打蠟、玻璃、水槽、洗臉台、浴缸...等清潔使用。 發文文號 107CA0020
- 申報貨品::電子式迷你除濕機、水箱容量500ml、型號HY-JD1608、尺寸170mm*135mm*230mm、電壓/功率DC 12V/25W、淨重1 KG(2017-08-18)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說明,係利用致冷晶片搭配風扇,使水分子冷凝達到除濕之效果,可應用於衣櫃、更衣室、小空間的除濕,淨重1公斤。依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09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09.80.90.00-4「其他家用電動用具」項下。 功能用途::利用致冷晶片,當晶片的紅線接上正極,黑線接上負極,一面將會變冷,另一面則會發熱利用電位差產生冷卻效果,使水分子冷凝達到除濕之效果,可應用於衣櫃、更衣室、小空間的除濕。 發文文號 106BA0141
- 申報貨品::沖牙機、EW-1611,規格請參照附件(2017-03-29)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沖牙器 EW-1611」,依據檢附型錄資料,內含馬達且重量940g,主要功能係利用強力水流清潔牙齒,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09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09.80.90.00-4「其他家用電動用具」。 功能用途::利用強力水流清潔牙齒 發文文號 106AA0231
- 申報貨品::iSENSE拖地機器人/HAF-HC200WH/規格=>請詳規格表 Cleaner net weight: 1.7KG(2017-02-06)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iSENSE拖地機器人/HAF-HC200WH,依據檢附型錄資料,重量1.7KG,係利用內含馬達帶動轉輪於地板上移動,並利用底部清潔布來清潔居家地板。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09節之詮釋及(101)基預字第0598號稅則預先審核案例之分類意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09.80.90.00-4「其他家用電動用具」。 材質成分::主体外型組成材質:ABS樹脂,安全自我宣告請詳附件 功能用途::拖地清潔/居家地板清潔使用 發文文號 106AA0085
- 申報貨品::EVA MIST CURE 超音波噴霧器 型號:EV-3(2017-01-26)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EVA MIST CURE 超音波噴霧器,型號:EV-3,依據檢附型錄資料,重量1.3KG,係利用超音波震動將加入次亞氯酸水HClO霧化並透過吹霧扇(內含馬達)吹散至空氣中,利用EVA水分解有機物質,可把細菌病毒轉換成無害物質,並可達到除臭消毒功能。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09節之詮釋及(099)基預字第0581號稅則預先審核案例之分類意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09.80.90.00-4「其他家用電動用具」。 功能用途::加入次亞氯酸水HClO於噴霧器中,產生噴霧將含有科學成分之基礎物質進行分解並變成無臭之成分,其中之細菌及病毒也是轉換成無害之成分 發文文號 106AA0061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化學品 / 列管法規
T* (T/T*)電器類 依條例 貨物稅條例第 11 條
電器類之課稅項目及稅率如左:
一、電冰箱: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三。
二、冷暖氣機:凡用電力調節氣溫之各種冷氣機、熱氣機等均屬之,從價 徵收百分之二十;其由主機、空調箱、送風機等組成之中央系統型冷 暖氣機,從價徵收百分十五。
三、除濕機:凡用電力調節室內空氣濕度之機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免稅。
四、音響組合:分離式音響組件,包括唱盤、調諧器、收音擴大器、錄音座、擴大器、揚聲器等及其組合體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
五、電烤箱:凡以電熱或微波烤炙食物之器具均屬之,從價徵收百分之十五。
前項各款之貨物,如有與非應稅貨物組合製成之貨物者,或其組合之貨物適用之稅率不同者,應就該貨物全部之完稅價格按最高稅率徵收。
第一項第三款冷暖氣機,得就其主要機件,由財政部訂定辦法折算課徵。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11,140.36 公噸 93.76%
- 日本 613.64 公噸 5.16%
- 泰國 83.84 公噸 0.71%
- 南韓 28.03 公噸 0.24%
- 土耳其 7.28 公噸 0.06%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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