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71300003 其他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可攜收音機:不需外接電源的收放音機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0%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1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9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高音質藍牙專業擴音器 型號:if-SP500 規格:電壓DC 5V、功率5W(2018-04-1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高音質藍牙專業擴音器 型號:if-SP500 規格:電壓DC 5V」依檢附之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可接TF卡或AUX線播放音樂之攜帶式擴音器,具有廣播及藍牙功能,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27節之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材質成分::外殼材質:塑料、喇叭、電池、主機板 功能用途::功能:TF CARD、AUX、FM 用途:教學、導遊擴音使用 發文文號 107AA0249
- 申報貨品::無線串聯高音質藍牙喇叭 型號:if-TWS55 規格:電壓3.7V、電池1200mAh、藍牙V4.2(2018-04-1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無線串聯高音質藍牙喇叭 型號:if-TWS55 規格:電壓DC 3.7V」依檢附之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可接USB、TF卡或AUX線播放音樂之攜帶式喇叭,具有廣播及藍牙功能,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27節之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材質成分::外殼材質:塑料+布網,單元喇叭、電池、主機板 功能用途::功能:FM、TF CARD、USB播放音樂、AUX接線、BLUE Tooth 用途:娛樂使用 發文文號 107AA0248
- 申報貨品::貨品名稱:藍牙音響 / 型號:SUB-5 / 規格:1.尺寸:350mm*170mm*180mm 2.重量:約1880g(不含電池) 3.商品材質:電子元件+ABS+木質PP包覆4.藍牙連接/AUX線連接/記憶卡/USB連接/FM播放音樂(2017-10-2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藍芽音響」為多功能複合產品,除有線及無線連接手機播放,直接讀取USB及記憶卡內音樂檔案,亦含有無線電廣播功能,依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參據HS註解第8527節之詮釋及(106)北預字第0464號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答覆函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27.13.00.00-3號。 材質成分::電子元件+ABS+木質PP包覆 功能用途::功能:可透過藍牙.AUX.USB.記憶卡連接撥放手機或記憶卡內之音樂。另可接麥克風擴音使用。 用途:主要用途為播放音樂 發文文號 106CA0309
- 申報貨品::手提CD/USB/SD/MP3音響 型號:CD21(2017-07-28)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手提CD/USB/SD/MP3音響 型號:CD21」依檢附資料說明,係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可播放無線電廣播、CD光碟、SD記憶卡及USB儲存之MP3/WMA音樂格式,參據HS註解第852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功能用途::手提CD/USB/SD/MP3音響(AM/FM廣播) 發文文號 106AA0464
- 申報貨品::擴音機 型號:if-301 規格:技術參數1.1聲道、輸出功率:5瓦、失真度:0.30%、頻響範圍:180Hz-19000Hz 信噪比≧80dB、阻抗:2歐(2016-08-30)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擴音機,廠牌:ifive,型號:if-301,依檢附之資料,係內建AM/FM Tuner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不需外接電源即可使用,參據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852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材質成分::1.外殼及底殼 100%塑料 2.喇叭及螺絲、天線 100%鐵製 功能用途::用於行動擴音,例如教職、導遊等,亦可插卡播放音樂及收聽FM 發文文號 105AA0637
- 申報貨品::iPod nano 7,產品簡述: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本公司」)目前所進口之iPod nano7為第七代產品,配備2.5英寸Multi-Touch顯示屏、16GB快閃記憶體,可進行音樂及視訊播放,離線下載網路廣播(Podcast),瀏覽照片并收聽FM廣播。iPod nano 7內置藍牙技術,且內建加速傳感器支援Nike+功能。iPod nano 7產品可連接電……詳見申請書(2016-01-19)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據其檢附之資料,為擁有複合功能之電子產品,包含有MP3音頻播放、MP4視頻播放以及FM廣播接收功能,分別應歸入8519節、8521節及8527節,因本案貨品之上述三種功能皆具有同等之具體明確性,參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三(丙)及(094)北預字第135號進口貨物稅則預審答覆函,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27.13.00.00-3號。 材質成分::產品尺寸及重量:尺寸76.5mm×39.6mm×5.4mm,重量31g 功能用途::∙MP3功能:經由iTunes軟體,將音樂及其他音頻載入iPod nano 7,實現MP3播放功能 ∙MP4功能:播放經由iTunes載入之視頻,影音短片及觀看專輯封面。 ∙FM廣播功能:收听公共FM廣播電台節目,並設定偏好電台。 發文文號 105CA0017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47.40 公噸 100.00%
- 中華民國 — 0.00%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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