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71300003 其他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可攜收音機:不需外接電源的收放音機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1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9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高音質藍牙專業擴音器 型號:if-SP500 規格:電壓DC 5V、功率5W(2018-04-1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高音質藍牙專業擴音器 型號:if-SP500 規格:電壓DC 5V」依檢附之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可接TF卡或AUX線播放音樂之攜帶式擴音器,具有廣播及藍牙功能,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27節之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材質成分::外殼材質:塑料、喇叭、電池、主機板 功能用途::功能:TF CARD、AUX、FM 用途:教學、導遊擴音使用 發文文號 107AA0249
  • 申報貨品::無線串聯高音質藍牙喇叭 型號:if-TWS55 規格:電壓3.7V、電池1200mAh、藍牙V4.2(2018-04-1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無線串聯高音質藍牙喇叭 型號:if-TWS55 規格:電壓DC 3.7V」依檢附之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可接USB、TF卡或AUX線播放音樂之攜帶式喇叭,具有廣播及藍牙功能,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27節之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材質成分::外殼材質:塑料+布網,單元喇叭、電池、主機板 功能用途::功能:FM、TF CARD、USB播放音樂、AUX接線、BLUE Tooth 用途:娛樂使用 發文文號 107AA0248
  • 申報貨品::貨品名稱:藍牙音響 / 型號:SUB-5 / 規格:1.尺寸:350mm*170mm*180mm 2.重量:約1880g(不含電池) 3.商品材質:電子元件+ABS+木質PP包覆4.藍牙連接/AUX線連接/記憶卡/USB連接/FM播放音樂(2017-10-2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藍芽音響」為多功能複合產品,除有線及無線連接手機播放,直接讀取USB及記憶卡內音樂檔案,亦含有無線電廣播功能,依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參據HS註解第8527節之詮釋及(106)北預字第0464號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答覆函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27.13.00.00-3號。 材質成分::電子元件+ABS+木質PP包覆 功能用途::功能:可透過藍牙.AUX.USB.記憶卡連接撥放手機或記憶卡內之音樂。另可接麥克風擴音使用。 用途:主要用途為播放音樂 發文文號 106CA0309
  • 申報貨品::手提CD/USB/SD/MP3音響 型號:CD21(2017-07-28)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手提CD/USB/SD/MP3音響 型號:CD21」依檢附資料說明,係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可播放無線電廣播、CD光碟、SD記憶卡及USB儲存之MP3/WMA音樂格式,參據HS註解第852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功能用途::手提CD/USB/SD/MP3音響(AM/FM廣播) 發文文號 106AA0464
  • 申報貨品::擴音機 型號:if-301 規格:技術參數1.1聲道、輸出功率:5瓦、失真度:0.30%、頻響範圍:180Hz-19000Hz 信噪比≧80dB、阻抗:2歐(2016-08-30)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擴音機,廠牌:ifive,型號:if-301,依檢附之資料,係內建AM/FM Tuner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不需外接電源即可使用,參據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8527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27.13.00.00-3「其他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材質成分::1.外殼及底殼 100%塑料 2.喇叭及螺絲、天線 100%鐵製 功能用途::用於行動擴音,例如教職、導遊等,亦可插卡播放音樂及收聽FM 發文文號 105AA0637
  • 申報貨品::iPod nano 7,產品簡述:美商蘋果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本公司」)目前所進口之iPod nano7為第七代產品,配備2.5英寸Multi-Touch顯示屏、16GB快閃記憶體,可進行音樂及視訊播放,離線下載網路廣播(Podcast),瀏覽照片并收聽FM廣播。iPod nano 7內置藍牙技術,且內建加速傳感器支援Nike+功能。iPod nano 7產品可連接電……詳見申請書(2016-01-19)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依據其檢附之資料,為擁有複合功能之電子產品,包含有MP3音頻播放、MP4視頻播放以及FM廣播接收功能,分別應歸入8519節、8521節及8527節,因本案貨品之上述三種功能皆具有同等之具體明確性,參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三(丙)及(094)北預字第135號進口貨物稅則預審答覆函,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27.13.00.00-3號。 材質成分::產品尺寸及重量:尺寸76.5mm×39.6mm×5.4mm,重量31g 功能用途::∙MP3功能:經由iTunes軟體,將音樂及其他音頻載入iPod nano 7,實現MP3播放功能 ∙MP4功能:播放經由iTunes載入之視頻,影音短片及觀看專輯封面。 ∙FM廣播功能:收听公共FM廣播電台節目,並設定偏好電台。 發文文號 105CA0017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中國大陸 47.40 公噸 100.00%
  2. 中華民國 — 0.00%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85271200004 袖珍型卡式收放音機
  • 85271900007 不需外接電源之無線電廣播接收機,未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 85272110001 需外接電源之機動車輛用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並能接收及解碼數位廣播資料系統訊號者
  • 85272190004 其他需外接電源之機動車輛用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 85272900005 需外接電源之機動車輛用無線電廣播接收機,未併裝錄或放音器具者
  • 85279100008 其他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錄或放音器具者
  • 85279200007 其他無線電廣播接收機,併裝有計時器,但無錄或放音器具者
  • 85279900000 其他無線電廣播接收機
  • 85011010004 防爆型電動機,輸出未超過37.5瓦者
  • 85011090007 其他電動機,輸出未超過37.5瓦者
  • 85012010002 交直流兩用防爆型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者
  • 85012090005 其他交直流兩用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者
  • 85013111008 防爆型直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 85013119000 其他直流電動機,輸出超過37.5瓦,但未超過750瓦者
  • 85013121006 電動發電機,輸出未超過750瓦者
  • 85013129008 其他直流發電機,輸出未超過750瓦者
  • 85013211007 防爆型直流電動機,輸出超過750瓦,但未超過75瓩者
  • 85013212006 直流伺服電動機,輸出超過750瓦,但未超過75瓩者
  • 85013219009 其他直流電動機,輸出超過750瓦,但未超過75瓩者
  • 85013221005 電動發電機,輸出超過750瓦,但未超過75瓩者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85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 需要辦理輸入許可證或查驗?看各簽審代號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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