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433090003 其他電鍍、電解或電泳機器及器具
電鍍機:電鍍電解電泳處理設備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3.5%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7.5%
稽徵代號:Z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2026 官方目錄|出口管制候選 2 項(部分):中國 10 位碼與台灣 CCC 僅共用 HS6;本號別候選包含:1B225 电解槽、电化学还原槽。命中須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未命中仍須依品名、性能、用途及最終用戶判定。(商務部 / 海關總署) 監管證件代碼:3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2026 官方兩用物項目錄:HS6 854330 共 2 項候選
商品範圍以官方品名與描述為準;中國10位海關商品編號僅供通關申報參考。台灣與中國只共用前6位HS,卡片關聯均屬候選提示。
-
1B225
电解槽;中國商品編號 8543300020;每小时能产250g以上氟的电解槽。
-
核出口管制清單第102項
电化学还原槽;中國商品編號 8543300010;该设备是为使用化学交换过程的铀浓缩
工厂专门设计或制造的,用来将铀从一
种价态还原为另一种价态的。与过程溶
液接触的这种槽的材料必须能耐浓盐酸
溶液腐蚀。
这种槽的阴极室必须设计成能防止铀被
再氧化到较高的价态。为了把铀保持在阴
极室中,这种槽可有一个由特种阳离子交
换材料制成的抗渗的隔膜。阴极一般由石
墨之类适宜的固态导体组成。
官方海關商品編號欄空白者仍可能依法須辦兩用物項許可;不得自行猜配稅則號別。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半導體、通訊/電腦/感測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做該非判定,符合者需經濟產業大臣許可。(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16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水素水壺 HAQUA(Portable Hydrogen water generator) 型號:HQ-01、容量:330CC(2018-01-15)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水素水壺 HAQUA,型號:HQ-01,依檢附之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利用電解方式在水中產生氫氣,產生高濃度含氫水,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43節之詮釋及依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43.30.90.00-3「其他電鍍、電解或電泳機器及器具」。 材質成分::生成台座及瓶蓋:塑料tritan(TX2001)、瓶身:塑料tritan(TX1001) 防水墊:矽膠、白金鈦極片、鋰電池 功能用途::利用電解方式在水中產生氫氣,可提高水中的含氫量的水壺 發文文號 107AA0048
- 申報貨品::多機能攜帶型水素水(富氫)生成器 規格:水杯容:380ml、充電方式:USB 充電 電池容量:3000mAh、電氣特性:220V 50~60HZ 3.7V 2A(2017-09-1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多機能攜帶型水素水(富氫)生成器,依檢附之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藉由電解技術,將氫奈米化,供其融入水中產成富氫水,包含關鍵零配件如SPE膜、電路板及鈦金鉑片等,並於中國組裝完成後進口,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43節之詮釋及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43.30.90.00-3「其他電鍍、電解或電泳機器及器具」。 材質成分::玻璃材質瓶身;食品級矽膠 Silicone、鈦鉑金片、PP塑膠蓋及底座、SPE膜、鋰電池、電路板 功能用途::富氫生產器/飲用 發文文號 106AA0556
- 申報貨品::WATPURE H Plus(型號:WTP-GR-W) 規格:重量約270g 尺寸:上部最大直徑(包含上部開口按鈕)75mm,上部最小直徑60mm 底部最大直徑65mm,高210mm(2017-08-07)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WATPURE,型號:WTP-GR-W,依檢附之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藉由電解技術,將氫奈米化,供其融入水中產成富氫水,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43節之詮釋、(105)基預字第0134號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答覆函及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43.30.90.00-3「其他電鍍、電解或電泳機器及器具」。 材質成分::瓶身為Polycarbonate聚碳酸酯 功能用途::本產品是經由特殊的電解技術,將氫奈米化,供其融入水中 發文文號 106AA0491
- 申報貨品::富氫養生杯、OMS-103P、290mm*80mm、500ml(2017-08-07)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據檢附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利用鉑金電解水以產生氫並淨化水質之器具,依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43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543.30.90.00-3「其他電鍍、電解或電泳機器及器具」。 材質成分::ABS塑料,玻璃杯身,鈦電極。 功能用途::制氫,淨化水質;利用鉑金電解成電解水。 發文文號 106BA0135
- 申報貨品::Aqua shu shu 2 生成器(2017-01-20)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Aqua shu shu 2 生成器,依據檢附之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利用電解反應產生之次亞水,作為消毒液以達消毒殺菌之效果;依據HS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並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43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43.30.90.00-3「其他電鍍、電解或電泳機器及器具」。 材質成分::塑膠製品 功能用途::功能:生成水的成分為電解次亞水。主要為消臭、除菌用 用途:居家環境整潔,維持室內空氣清新、乾淨 發文文號 106AA0047
- 申報貨品::Aqua shu shu 生成器(2017-01-20)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Aqua shu shu 生成器,依據檢附之資料及功能用途說明,係利用電解反應產生之次亞水,作為消毒液以達消毒殺菌之效果;依據HS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並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543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543.30.90.00-3「其他電鍍、電解或電泳機器及器具」。 材質成分::塑膠製品 功能用途::功能:生成水的成分為電解次亞水。主要為消臭、除菌用 用途:居家環境整潔,維持室內空氣清新、乾淨 發文文號 106AA0046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837.91 公噸 67.18%
- 日本 242.60 公噸 19.45%
- 美國 56.85 公噸 4.56%
- 菲律賓 51.73 公噸 4.15%
- 新加坡 23.67 公噸 1.90%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快遞單號預報
請輸入快遞單號
在政府海關網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