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149200304
輪圈及輪幅
輪圈輪幅:自行車輪的圈和輻條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5%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CN,NZ,SG)
第三欄
1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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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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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2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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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成形之腳踏車輪圈(含輪輻)、HY32、20”×1.75” 2017-08-30
申報貨品:一體成形之腳踏車輪圈(含輪輻)、HY32、20”×1.75”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為休閒事業用多輪腳踏車之鋁輪圈,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8714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8714.92.00.30-4號「輪圈及輪輻」。
材質成分:鋁鎂合金
功能用途:休閒事業多輪腳踏車輪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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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吋腳踏車輪圈及輪輻 2014-07-18
申報貨品:24吋腳踏車輪圈及輪輻
分類理由:本案依申請人檢附資料,貨名為24吋腳踏車輪圈及輪輻,其組裝實體照片為用於非機動二輪腳踏車之輪圈(含輪輻),參據H.S.中文註解對87.12節為「非機動之二輪腳踏車及其他腳踏車(包括載貨三輪腳踏車)」及87.14節為「第87.11至87.13節所列車輛之零件及附件」,故本案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8714.92.00.30-4「輪圈及輪輻」。
材質成分:鋁合金鑄造
功能用途:腳踏車輪圈裝胎使用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82.62 公噸 77.52%
- 馬來西亞 8.31 公噸 7.79%
- 比利時 5.84 公噸 5.48%
- 中華民國 4.04 公噸 3.79%
- 瑞士 1.77 公噸 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