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318000302 其他本章未列名之計量或檢查用儀器、用具及機器,具低週波、高週波、超音波、超短波功能者

超音波設備:醫療用超聲波診斷儀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0%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MH)
第三欄
0%

稽徵代號:Z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輸出貿易管理令 別表第1(清單規制/該非判定)(部分):感測器、量測/導航/光學儀器等部分規格品屬安全保障管制,須該非判定。(經濟產業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504 一、進口人用醫療器材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或同意文件,並應申報填列醫療器材許可證號碼(十四碼)。(二)如屬危險性醫療儀器,除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影本,及申報填列醫療器材許可證號碼(十四碼)外,並須檢附衛生福利部核准醫療機構購置之同意文件。二、非供人用者免依上述規定辦理。
    • 醫療器材管理法 :適用條文 第 25 條 — 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品項,其製造、輸入應以登錄方式為之。 醫療器材應依前項規定辦理查驗登記者,不得以登錄方式為之。 醫療器材之輸入,應由許可證所有人、登錄者或其授權者為之。 依第一項但書規定應登錄之醫療器材,於本法施行前已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者,由中央主管機關逕予登錄及註銷原許可證,並通知原許可證所有人。 輔助說明:進口醫療器材前,應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或完成登錄後始得輸入;意圖販賣供應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者,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違反罰則 第 62 條 — 意圖販賣、供應而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或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應辦理查驗登記而以登錄方式為之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媒介、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亦同。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1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C-STRETCH/ 型號:Kit-BT01/規格參考目錄(2016-06-07)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根據檢附資料,係由轉發器、感測器、藍牙接收器等組成,其中柔軟且具伸縮性之感測器可將所貼附表面之延伸長度與面積等形狀改變之伸縮程度轉換為電容量,經導線連接傳輸至轉發器並轉換為類比電壓及數位資料,以無線藍牙方式傳輸至遠端電腦,屬稅則第90章未列名之計量或檢查用儀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9031.80.00.30-2號。 材質成分::參考目錄 功能用途::電流感應裝置/新應用, 需搭配於運動訓練、復健醫療等相關硬體,藉助特殊橡膠材質貼片貼附在人體上,偵測感應電流,無線傳送至轉接器上獲取數據,是具有彈性電容式變形傳感計量器。 發文文號 105CA0136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德國 9.55 公噸 55.08%
  2. 美國 2.20 公噸 12.66%
  3. 中國大陸 1.72 公噸 9.93%
  4. 日本 1.65 公噸 9.54%
  5. 愛爾蘭 1.07 公噸 6.18%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 90311000003 平衡機械零件用機器
  • 90312000001 測試台
  • 90314110102 附有專供半導體晶圓或網線上下料及傳送設備用之顯微照相顯微鏡
  • 90314110200 供檢查半導體晶圓或裝置(包含積體電路)或供檢查製造半導體裝置(包含積體電路)所使用之光罩或網線之光學儀器及用具,以電氣操作者
  • 90314190007 其他供檢查半導體晶圓或裝置(包含積體電路)或供檢查製造半導體裝置(包含積體電路)所使用之光罩或網線之光學儀器及用具
  • 90314910006 其他光學儀器及用具,以電氣操作者
  • 90314920004 定型投影機
  • 90314991008 其他供計量半導體晶圓表面微粒污染之光學儀器及用具
  • 90314999000 其他本章未列名之計量或檢查用光學儀器及用具
  • 90318000106 負荷傳應器
  • 90318000204 附有專供半導體晶圓或網線上下料及傳送設備用之電子束顯微鏡
  • 90318000918 其他本章未列名之醫療用計量或檢查用儀器、用具及機器
  • 90318000990 其他本章未列名之非醫療用計量或檢查用儀器、用具及機器
  • 90319010004 供檢查半導體晶圓或裝置或供檢查製造半導體裝置所使用之光罩或網線之光學儀器及用具之零件及附件
  • 90319020002 供計量半導體晶圓表面微粒污染之光學儀器及用具之零件及附件
  • 90319090007 其他第9031節所屬物品之零件及附件

延伸閱讀與工具

  • 📂 第 90 章總覽
  • 台灣關稅查詢完整指南
  • CCC Code 是什麼?
  • 進口稅試算機
  • 稅則號列搜尋
  • 需要辦理輸入許可證或查驗?看各簽審代號申請流程

快遞單號預報

請輸入快遞單號

在政府海關網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