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018000000 其他座物
座椅:其他各種座椅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0%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PA,GT,NI,SV,HN,NZ,SG,MH)
- 第三欄
- 12.5%
稽徵代號:L*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 C02 本項下部分商品屬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商品。
- 商品檢驗法
:適用條文 第 3 條 — 下列商品,經標準檢驗局指定公告種類、品目或輸往地區者,應依本法執行檢驗:
一、在國內生產、製造或加工(以下簡稱產製)之農工礦商品。
二、向國外輸出之農工礦商品。
三、向國內輸入之農工礦商品。 輔助說明:進口經標準檢驗局公告應施進口檢驗之商品,應依商品檢驗法執行檢驗、報驗合格後始得輸入及進入市場;違反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輸入或進入市場者,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違反罰則 第 60 條 — 應施檢驗商品之報驗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將未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運出廠場、輸出入或進入市場。
二、違反第七條第一項不得運出貨物儲存地點之規定。
三、違反第二十七條重行報驗、第四十條第一項重行登錄或第四十五條第二項重新聲明之規定。
四、以詐偽方法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五、未依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於一定期間內核銷。
…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9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Lightbench系列, 分lightbench, lightarabian及lighteasy三款,詳細長,寬,高,重量等規格請見目錄第三頁(2017-10-0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Lightbench系列,座椅表面材質使用Acrylglas,內部裝有LED,再結合不銹鋼的底座,使其成為接上電源後能發光的座椅,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三(乙)及六之規定,並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9401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9401.80.00.00-0號「其他座物」項下。 材質成分::座椅表面-Acrylglas, 內含LED, 底座-Stainless Steel, 有電線及插頭. 功能用途::座椅主要為休憩使用;座椅內部裝有LED, 接上100-230V的電源後, 可使該張座椅發光,增添氣氛及藝術感. 發文文號 106BA0163
- 申報貨品::Lightswirl系列, 分lightswirl1, lightswirl2及lightswirl+三款,詳細長,寬,高,重量等規格請見目錄第四頁(2017-10-0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Lightswirl系列,座椅表面材質使用Acrylglas,內部裝有LED,再結合不銹鋼的底座,使其成為接上電源後能發光的座椅,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三(乙)及六之規定,並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9401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9401.80.00.00-0號「其他座物」項下。 材質成分::座椅表面-Acrylglas, 內含LED, 底座-Stainless Steel, 有電線及插頭. 功能用途::座椅主要為休憩使用;座椅內部裝有LED, 接上100-230V的電源後, 可使該張座椅發光,增添氣氛及藝術感. 發文文號 106BA0165
- 申報貨品::Lightcube/寬200cm,高47cm,深45cm椅面高47cm,重量60kg可參考目錄第五頁.(2017-10-03)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Lightcube系列,座椅表面材質使用Acrylglas,內部裝有LED,再結合不銹鋼的底座,使其成為接上電源後能發光的座椅,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三(乙)及六之規定,並參據H.S.中文註解對稅則第9401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9401.80.00.00-0號「其他座物」項下。 材質成分::座椅表面-Acrylglas, 內含LED, 底座-Stainless Steel, 有電線及插頭. 功能用途::座椅主要為休憩使用;座椅內部裝有LED, 接上100-230V的電源後, 可使該張座椅發光,增添氣氛及藝術感. 發文文號 106BA0164
- 申報貨品::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墊 尺寸:45.0×38.0×19.0公分(2016-06-23)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墊」,依檢附之資料說明,係由HDPE及短毛絨所製成,依據解釋準則一及六之規定,並參據(101)基預字第0715號稅則預先審核案例之分類意旨,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401.80.00.00-0「其他座物」。 材質成分::HDPE+短毛絨 功能用途::汽車上作為增高墊 發文文號 105AA0465
- 申報貨品::36吋動物造型懶骨頭 / #951555/66*66*46公分(2016-06-20) 分類理由::本案貨物「36吋動物造型懶骨頭」,依檢附資料說明,外層材質為100% Polyester,填充物為polystyrene beads,依據HS解釋準則一、六之規定及HS註解對稅則第9401節之詮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401.80.00.00-0「其他座物」。 材質成分::Outer skin is 100% Polyester Lining bag is 100% Polyester Foam beads inside lining bag is polystyrene beads 功能用途::可抱也可供坐使用 發文文號 105AA0443
- 申報貨品::Bubblebum Booster Seat 兒童安全增高座墊(2012-09-21)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及說明,屬CNS「汽車用兒童保護裝置」所規範之「學童用座椅」範疇,參酌美國及歐盟海關之分類案例,是類貨物係設計使用安全帶固定於車上座椅之兒童安全椅墊,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401.80.00.00-0。 材質成分::100% Polyurethane Foam Fireproof/高密度聚乙烯 表面:100% Polyester聚酯纖維 功能用途::兒童用座椅增高墊,可調節汽車內安全帶,適用於汽車內座椅增高及一般椅子增高 發文文號 101AA0715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化學品 / 列管法規
L* (L*)家具 10% 每件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五十萬元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 7 條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稅率為百分之十。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9,615.22 公噸 88.17%
- 越南 316.19 公噸 2.90%
- 南韓 304.76 公噸 2.79%
- 義大利 239.99 公噸 2.20%
- 馬來西亞 150.80 公噸 1.38%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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