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019051004
已加工之珠母貝材料
珠母貝材料:已加工的珍珠母貝原料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3.3%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
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 (日本海關)
-
華盛頓公約(CITES)別表第2 第35之2 — 象牙及其製品
部分
象牙及加工象牙製品屬 CITES 附錄I,國際商業交易原則禁止;出口須提出取得時點證明並經承認,國寶/重要文化財不得出口。 (經濟產業省 / 環境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
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 (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0.63 公噸 92.23%
- 印尼 0.02 公噸 2.93%
- 義大利 0.02 公噸 2.93%
- 美國 0.01 公噸 1.76%
- 日本 0.00 公噸 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