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019052003 珠母貝製品
珠母貝製品:珍珠母貝製成的物品
稅率
- 第一欄(一般稅率)
- 5%
-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 0% (LDCs,PA,GT,NI,SV,HN,NZ,SG)
- 第三欄
- 5%
輸入 / 輸出規定
出口規定(中國大陸)
- 禁止進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禁止出境:①列入禁止進境範圍之所有物品 ②涉及國家秘密之手稿、印刷品、影音與電腦儲存介質 ③珍貴文物及其他禁止出境之文物 ④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植物(均含標本)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連帶禁止之禁止進境 7 類含各種武器、仿真武器、彈藥及爆炸物品、偽造貨幣及有價證券、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等麻醉品與精神藥物。(中國海關總署)
- 限制出境物品表(海關總署令第 43 號):限制出境 7 項:①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 ②國家貨幣 ③外幣及其有價證券 ④無線電收發信機、通信保密機 ⑤貴重中藥材 ⑥一般文物 ⑦海關限制出境的其他物品。此為進出境「物品」管理提示,特別涉及旅客攜帶、行李與寄遞申報;不等於所有商業出口無線電設備都要 SRRC。SRRC 型號核准適用於中國境內銷售、使用,商業出口是否須許可仍按兩用物項技術描述、用途與最終用戶判定。(中國海關總署)
-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國郵發〔2016〕107 號):19 類 188 種禁寄物品,集運高風險者:第 4 類壓縮和液化氣體(含打火機)、第 5 類易燃液體(含酒精成分香水、指甲油、油漆)、第 12 類毒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第 16 類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盜版品、假藥)、第 17 類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象牙、虎骨)。另《快遞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 806 號,2025-06-01 施行)要求實名收寄、收寄驗視與安全檢查。(國家郵政局 / 公安部 / 國家安全部)
- 個人郵遞物品出境限值(寄台灣 800 元人民幣):海關總署公告 2010 年第 43 號(經 2024 年第 176 號修改):個人寄往港、澳、台地區之物品每次限值 800 元人民幣,寄往其他國家和地區為 1000 元人民幣。⚠️ 800 元是門檻不是免稅額度——超出者「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不是只就超出部分課稅;僅郵包內單一不可分割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者例外。另《海關法》第 46 條規定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者一律按貨物辦理。(中國海關總署)
- 一般出口程序:一般貨物出口須辦理出口報關(商品編號 10 碼)。集運包裹主流走跨境電商 9610「清單核放、匯總申報」(經營主體須為企業),次之為快件貨物類(KJ2 報關單)或郵政 EMS/國際小包。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報即可。(中國海關總署)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中國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中國海關商品編號為 10 碼,第 7 碼起與台灣稅則號別不對應;且官方明訂「商品範圍以商品名稱為準,海關商品編號供通關申報參考」,兩用物項並規定「不論是否列明海關商品編號,均應依法辦理許可證」,故不得僅以號列判斷可否出口。部分管制措施現處於暫停實施期間,實際出口規定以中國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出口規定(日本)
- 関税法 第69條之2(禁止出口):毒品、兒童色情、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仿冒/盜版)、不正競爭物品等一律禁止出口。(日本海關)
- 華盛頓公約(CITES)別表第2 第35之2 — 象牙及其製品(部分):象牙及加工象牙製品屬 CITES 附錄I,國際商業交易原則禁止;出口須提出取得時點證明並經承認,國寶/重要文化財不得出口。(經濟產業省 / 環境省)
- 一般出口程序(関税法):一般貨物須辦理輸出申告並取得輸出許可;出口適用消費稅免稅(0%)。未列於上方管制者,通常正常申告即可。(日本海關(NACCS))
本欄依商品 HS 前 6 碼對應日本出口管制類別,僅供參考;軍民兩用品需經濟產業省「該非判定」,實際出口規定以日本官方公告為準。
輸入規定(台灣)
無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共 4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申報貨品::貝殼馬賽克-纖維板型 貝殼厚度1.5mm,木質纖維板厚度3mm,寬度*長度:300*300cm,重量:0.73KG/片(2008-06-0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係表面為經磨光裁切成各種尺寸之珠母貝殼與底層為纖維板膠合製成之馬賽克,參據(97)基預字第0088號進口稅則預核案例,以表面材料為基本特性之原則及H.S.註解對稅則第9601節(VI)之詮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601.90.52.00-3。 材質成分::天然珠母貝(Mother of pearl)貝殼,3mm纖維板 功能用途::將貝殼馬賽克以強力膠或白膠黏貼於家具,裝潢木隔間牆面,裝飾用。 發文文號 097BA171
- 申報貨品::貝殼馬賽克-磁磚型 貝殼厚度1.5mm,磁磚厚度5mm,寬度*長度:300*300cm,重量:19KG/片(2008-06-0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係表面為經磨光裁切成各種尺寸之珠母貝殼與底層為磁磚膠合製成之馬賽克,參據(97)基預字第0088號進口稅則預核案例,以表面材料為基本特性之原則及H.S.註解對稅則第9601節(VI)之詮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601.90.52.00-3。 材質成分::天然珠母貝(Mother of pearl)貝殼,磁磚 功能用途::將貝殼馬賽克以水泥加黏著劑依磁磚黏貼方式貼於牆壁、水槽台面等,為建築物裝飾用。 發文文號 097BA173
- 申報貨品::貝殼馬賽克-PVC型 貝殼厚度1.5mm,PVC板厚度3mm,寬度*長度:300*300cm,重量:0.91KG/片(2008-06-0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係表面為經磨光裁切成各種尺寸之珠母貝殼與底層為PVC板膠合製成之馬賽克,參據(97)基預字第0088號進口稅則預核案例,以表面材料為基本特性之原則及H.S.註解對稅則第9601節(VI)之詮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601.90.52.00-3。 材質成分::天然珠母貝(Mother of pearl)貝殼,硬質PVC板 功能用途::將貝殼馬賽克以強力膠或樹脂黏貼於桌面或化妝台面,當裝飾用。 發文文號 097BA172
- 申報貨品::貝殼馬賽克-網貼型 貝殼厚度1.5mm,尼龍網厚度1mm,寬度*長度:300*300cm,重量:0.5KG/片(2008-06-02)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係表面為經磨光裁切成各種尺寸之珠母貝殼與底層為尼龍網膠合製成之馬賽克,參據(97)基預字第0088號進口稅則預核案例,以表面材料為基本特性之原則及H.S.註解對稅則第9601節(VI)之詮釋,歸列貨品分類號列9601.90.52.00-3。 材質成分::天然珠母貝(Mother of pearl)貝殼,尼龍網 功能用途::將貝殼馬賽克以水泥加海藻膠之黏著劑貼於泳池、水療池或牆壁上,為建築物裝飾用。 發文文號 097BA174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 中國大陸 1.52 公噸 54.66%
- 越南 0.95 公噸 34.12%
- 美國 0.19 公噸 6.87%
- 印尼 0.11 公噸 4.03%
- 日本 0.01 公噸 0.32%
同類稅則號列(相關 CCC Code)
延伸閱讀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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