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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20012000

植物雕刻材料之製品

植物雕刻製品:植物材料製成的製品

稅率

第一欄(一般稅率) 3.3%
第二欄(FTA 優惠稅率) 0% (PA,GT,NI,SV,HN,NZ,SG)
第三欄 7.5%

輸入 / 輸出規定

輸入規定(台灣)

法規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輸出入規定以海關公告為準。

官方稅則預審案例 共 4 筆

財政部關務署對下列申報貨品的官方稅則分類見解,可作為您歸列稅號的參考:

  • 椰殼置物容器(如裝糖包) 2018-02-02

    申報貨品:椰殼置物容器(如裝糖包)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係由椰殼經乾燥、刨光、修整、清洗再乾燥後製成置物容器,屬已加工之植物雕刻材料製品,依據解釋準則一規定,並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9602節之詮釋及歐盟海關GB123398569分類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9602.00.12.00-0號「植物雕刻材料之製品」。

    材質成分:椰殼

    功能用途:可重複使用之餐具杯組

    發文文號 107CA0040

  • 椰殼茶壺 2018-02-02

    申報貨品:椰殼茶壺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椰殼茶壺」依檢附資料,係由椰殼經乾燥、刨光、修整、清洗再乾燥後製成茶壺,屬已加工之植物雕刻材料製品,依據解釋準則一規定,並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9602節之詮釋及歐盟海關GB123398569分類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9602.00.12.00-0號「植物雕刻材料之製品」。

    材質成分:椰殼

    功能用途:可重複使用之餐具杯組

    發文文號 107CA0038

  • 椰殼杯組(1杯、1碟、1茶匙) 2018-02-02

    申報貨品:椰殼杯組(1杯、1碟、1茶匙)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依檢附資料,係由椰殼經乾燥、刨光、修整、清洗再乾燥後製成杯組(含1杯、1碟、1茶匙),屬已加工之植物雕刻材料製品,依據解釋準則一規定,並參據H.S.註解對稅則第9602節之詮釋及歐盟海關GB123398569分類案例,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9602.00.12.00-0號「植物雕刻材料之製品」。

    材質成分:椰殼

    功能用途:可重複使用之餐具杯組

    發文文號 107CA0039

  • 椰殼馬賽克 2016-04-18

    申報貨品:椰殼馬賽克

    分類理由:本案貨品根據檢附資料,係將天然椰殼經切割、磨底、滾邊等加工製程後,以環氧樹脂黏貼於尼龍網上之椰殼馬賽克,供牆壁、家具等表面裝飾之用,屬已加工之植物雕刻材料製品,宜歸列貨品分類號列第9602.00.12.00-0號。

    材質成分:天然椰子殼.尼龍網.環氧樹脂

    功能用途:如附件

    發文文號 105DA0066

以上為歷史預先審核案例,實際稅則分類仍以海關核定為準。

主要進口來源國(民國 114)

  1. 越南 0.04 公噸 48.75%
  2. 中國大陸 0.02 公噸 23.75%
  3. 印度 0.02 公噸 22.50%
  4. 德國 0.00 公噸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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