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走一遍、做成清單
實地走過里內巷道,記錄哪些路口最常有人問路、哪些門牌最難找、哪些丁字路口視線最差,做成位置清單與改善建議圖——這一步不必等預算就能開始。

政見闡述 07 ・ POLICY BRIEF
巷道多、路牌小,外地親友常常找不到門牌——把路口變成看得懂的地圖,把危險路口變成看得見的警示。
AI 生成情境示意,呈現政策構想,非實際活動紀錄。
ORIGINAL PROPOSAL
劉一虎主張:新南里位於航空城客運園區,結合第三航廈建設,應該跟上科技腳步。里民有感里內巷道多、路牌規格太小不夠明顯,外來親友不易尋找目的地;因此計畫在環區東路、環區北路與航城路口,大觀路與環區北路口,大觀路與環區西路口,設置「入里意象」並崁入區域平面圖。交通標誌方面,各丁字路口雖已設置凸透鏡(道路反射鏡),但對用路人的提示警告仍嫌不足、容易肇生事端,主張在丁字路口的反光鏡加裝警示燈之警示器,提高安全係數。
依「桃園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標誌、標線、號誌等交通管制設施由交通局主管,道路修築養護則屬工務局;民眾與里辦公處可透過市政信箱線上申辦,或填具「桃園市標誌、標線劃設及塗銷申請書」併附申請地點改善建議圖向交通局提出,該局公告處理期限為 12 日。而在路口設置「入里意象」這類非以通行為目的的道路使用,依同規則第 25 條,須先向道路管理機關申請取得使用道路同意書,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道路名牌則依「桃園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辦理。因此里辦公處能做的是勘查、彙整需求、提出申請並追蹤進度,核定與經費仍在市府各主管機關。
ACTION PLAN
實地走過里內巷道,記錄哪些路口最常有人問路、哪些門牌最難找、哪些丁字路口視線最差,做成位置清單與改善建議圖——這一步不必等預算就能開始。
依政見規劃於環區東路/環區北路/航城路口、大觀路/環區北路口、大觀路/環區西路口設置入里意象並崁入區域平面圖;依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第 25 條,先申請使用道路同意書再施作。
針對丁字路口既有的道路反射鏡,向交通局申請加裝警示燈;閃光黃燈依規定即表示「警告」,提醒車輛減速接近、小心通過。申請時以事故與里民通報紀錄佐證必要性。
平面示意圖不只做在柱子上,同步提供手機看得到的版本,讓訪客、外送與救護人員在路口就能對照巷弄與門牌範圍——這是政見裡「科技」的實際落點。


POLICY DETAILS
路口設施牽涉道路使用與交通安全,一律依規定取得使用道路同意書與主管機關許可後才動工。
入里意象的量體與位置不得妨礙路口視距與行人通行,這是設計的第一前提,不是事後才檢討。
平面圖要標得出巷弄與門牌範圍並保持更新,而不是只立一座漂亮的柱子。
加裝警示燈之前先看事故與通報紀錄,把有限資源放在真正危險的路口,才申請得下來也守得住。
HELP NOW
「標誌、標線劃設及塗銷」申請案,交通局公告之處理期限為 12 日;可經市政信箱線上申辦,或填具申請書併附改善建議圖提出。
在道路上設置非以通行為目的之設施(例如入里意象),須先取得使用道路同意書,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政見規劃的設置地點:環區東路/環區北路/航城路口、大觀路/環區北路口、大觀路/環區西路口。
道路、號誌、路燈、反射鏡等市政問題可直接反映並取得案件編號,之後憑編號追蹤辦理進度。
OFFICIAL 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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