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 20 條|資源循環|法|生效中
第 三 章|環境部|v1.0
最後修訂: 2009-01-21
依廢棄物清理法公告之應回收廢棄物,且屬本法公告之再生資源者,其回收、貯存及回收清除處理費用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