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 12 條|銀行|法|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一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14-06-04
受託機構應於資產信託證券化計畫執行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具該計畫之結算書及報告書,向主管機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