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 14 條|文創產業|法|生效中
第 二 章|文化部|v1.0
最後修訂: 2023-05-31
為培養藝文消費習慣,並振興文化創意產業,中央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補助學生觀賞藝文展演,並得發放藝文體驗券。 前項補助、發放對象與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