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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ion In Force

第13條

📜
法律名稱
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
條款號
第13條
📂
分類
通關程序
📍
Hierarchy Path
3.16
🏛️
Authority
財政部 / 關務署
🏷️
Version
113.11.13
最後修訂: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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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專區通關作業應於所在地海關辦公時間內辦理。但情況特殊經所在地海關公告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