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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通用法規
🏛️
Authority
大陸委員會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8-07-17
📋 條文摘要

依本辦法試辦通航之港口,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指定為離島兩岸通航港口後,公告之。

📝 內容

依本辦法試辦通航之港口,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指定為離島兩岸通航港口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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