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37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30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處罰機關,得於適當地點設置陳述室,供違規行為人於裁決前,陳述被舉發之違規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