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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38 條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38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30

內容

被通知人依指定應到案日期到案者,處罰機關應即處理;其提前到案,而該案件已移到者,亦應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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