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40 條|公路|法規|生效中
第 六 章|交通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30
違反本條例行為之處罰,處罰機關於裁決前,應給予違規行為人陳述之機會;違規行為人陳述時,得交付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陳述單,請其自行填明或由處罰機關指定人員代為填寫,並由陳述人簽章後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