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警政|法規|生效中
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3-10
機關團體依本條例第九條規定請領自衛槍枝執照應備具之申請書、槍枝經歷表及員工名冊,其式樣如附件一、附件六及附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