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5 條|警政|法規|生效中
內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3-10
自衛槍枝執照遺失應填具遺失申請書,連同所登遺失聲明報紙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查核,補領換照,其申報書式樣如附件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