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第 9 條|國庫|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3-28
二人以上聯名檢舉之違規菸酒案件,其獎勵金應由檢舉人聯名具領。同一案件有二人以上分別檢舉者,其獎勵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如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分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