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標示管理辦法|第 15 條|國庫|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5-01-01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修正之第五條第一項第八款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十六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九年九月十六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