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法規 生效中

酒類標示管理辦法-第 5 條

📜
法律名稱
酒類標示管理辦法
📋
條款號
第 5 條
📂
分類
國庫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5-01-01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酒類之產品種類,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分類規定標示之,其分類有細類者,得標示其細類。 進口酒類除酒精類外,得以海關核定放行所適用之進口稅則號別貨名標示...

📝 內容

酒類之產品種類,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三條分類規定標示之,其分類有細類者,得標示其細類。
進口酒類除酒精類外,得以海關核定放行所適用之進口稅則號別貨名標示產品種類。
第一項所定酒類產品種類之標示,應配合本法施行細則有關酒類產品分類之修正,於分類修正生效六個月後配合標示。

查詢相關稅則

想知道這項法規影響哪些進口商品?使用稅則搜尋找到相關稅號與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