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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中

民法-第 1076 條

📜
法律名稱
民法
📋
條款號
第 1076 條
📂
分類
法律事?
📍
Hierarchy Path
第 三 章
🏛️
Authority
法務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9999-12-31 最後修訂: 2021-01-20
📋 條文摘要

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之同意。但他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不在此限。

📝 內容

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應得他方之同意。但他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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