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 1 條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 1 條|賦稅|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03-09-26

內容

本辦法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相關法律條文 -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 2 條(第 2 條)
  •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 3 條(第 3 條)
  •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 4 條(第 4 條)
  •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 5 條(第 5 條)
  •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第 6 條(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