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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第 28 條

📜
法律名稱
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
條款號
第 28 條
📂
分類
關務
📍
Hierarchy Path
第 四 章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22-09-16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保稅工廠進口原料、自用機器、設備應繕具報單依照一般貨物進口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海關於必要時,得派員在保稅工廠內辦理查驗。 前項自用機器、設備,進口前應檢...

📝 內容

保稅工廠進口原料、自用機器、設備應繕具報單依照一般貨物進口規定辦理通關手續。海關於必要時,得派員在保稅工廠內辦理查驗。
前項自用機器、設備,進口前應檢附機器設備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單位)及其他相關文件(例如型錄、用途說明、生產機器配置平面圖、廠區安裝配置圖、生產保稅產品製造程序說明書等),經監管海關准予備查,始得適用相關免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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