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Regulation In Force

第8-2條

📜
法律名稱
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
📋
條款號
第8-2條
📂
分類
專區設立與登記
📍
Hierarchy Path
2.12
🏛️
Authority
財政部 / 關務署
🏷️
Version
113.08.06
📦 Import Related ⚖️ 有罰則

📝 內容

快遞業者經海關廢止專倉通關資格者,自廢止之日起一年內不得以同一名義再行申請專倉通關。前項所定同一名義範圍,包含快遞業者所屬同一公司及其分公司之名稱。

⚖️ 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