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 10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5-07-16
下列進出口貨物減半徵收特別驗貨費、特別監視費及押運費。 一、進口貨物、郵包、貨物樣品及餽贈自用物品,其完稅價格不超過美金五千元者。 二、出口貨物、郵包、貨物樣品及餽贈物品,其離岸價格不超過美金五千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