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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 3 條

📜
法律名稱
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
📋
條款號
第 3 條
📂
分類
關?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9-01-28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平衡稅或反傾銷稅案件(以下簡稱案件)有關進口貨物有無補貼或傾銷之調查,其主管機關為財政部;有關該進口貨物補貼或傾銷有無損害我國產業之調查,其主管機關為...

📝 內容

平衡稅或反傾銷稅案件(以下簡稱案件)有關進口貨物有無補貼或傾銷之調查,其主管機關為財政部;有關該進口貨物補貼或傾銷有無損害我國產業之調查,其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經濟部為前項之調查,應交由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以下簡稱貿委會)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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