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 11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9-01-28
經審議小組審議決議進行調查之案件,財政部應就有無補貼或傾銷進行調查,並應即移送經濟部就有無損害我國產業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