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 3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4-05-30
免稅商店分下列二種: 一、機場、港口免稅商店設在國際機場、港口管制區內;經海關核准者,並得在市區內設置預售中心。 二、市區免稅商店設在國際機場或港口鄰近之都市區內,或經海關核准之區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