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 5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第 一 章|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24-05-30
機場、港口免稅商店之市區預售中心及市區免稅商店出售之貨物,由購貨人於出境時,向機場或港口提貨處提貨,監管海關得隨時派員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