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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53 條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53 條|證券暨期貨管理|法規|生效中

第 二 章/第 三 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v1.0

最後修訂: 2026-03-26

內容

第一上市(櫃)公司募集與發行轉換公司債,準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章第二節之規定。 第一上市(櫃)公司募集與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準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章第三節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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