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用品進口免稅辦法|第 11 條|關務|法規|生效中
財政部|v1.0
最後修訂: 2013-11-15
海關對於免稅進口教育研究用品之用途與數量有疑問時,得函請教育或研究機關提出說明,必要時得派員前往實地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