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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教育研究用品進口免稅辦法-第 2 條

📜
法律名稱
教育研究用品進口免稅辦法
📋
條款號
第 2 條
📂
分類
關?
🏛️
Authority
財政部
🏷️
Version
1.0
最後修訂: 2013-11-15
📦 進口相關
📋 條文摘要

本辦法所定教育或研究機關,範圍如下: 一、各級公立學校及幼兒園、依私立學校法設立之私立學校及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幼兒園。 二、已立案並辦理招生之非...

📝 內容

本辦法所定教育或研究機關,範圍如下:
一、各級公立學校及幼兒園、依私立學校法設立之私立學校及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幼兒園。
二、已立案並辦理招生之非營利外僑學校。
三、公立學術研究、社會教育及職業訓練機構。
四、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並經其主管機關核轉財政部認定之學術研究、社會教育及職業訓練機構。
五、經教育部核准參加國際比賽之體育團體。
六、依組織法據應設訓練單位辦理與職掌相關專業訓練之政府機關,且其免稅進口之教育研究用品,確供該訓練單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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