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63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七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本質安全器具裝設得採用適用於非危險場所之配線方法;其密封應符合第五百六十七條規定,導線隔離應符合第五百六十四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