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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66 條

📜
法律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
條款號
第 566 條
📂
分類
能源
📍
Hierarchy Path
第 五 章/第 七 節
🏛️
Authority
經濟部
🏷️
Version
1.0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 條文摘要

本質安全系統之搭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在危險場所內,本質安全器具應於該危險場所內作搭接。 二、在非分類場所內,採用金屬管槽作為危險場所內之本質安全系...

📝 內容

本質安全系統之搭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在危險場所內,本質安全器具應於該危險場所內作搭接。
二、在非分類場所內,採用金屬管槽作為危險場所內之本質安全系統配線者,本質安全相關器具應依第四百八十三條規定作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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