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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生效中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588 條
生效日期:
2026-05-09
最後修訂: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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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摘要
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所在之第一類場所或0區、1區、2區之配線、用電設備或器具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內部之配線、設備或器具選用應符合第五百八十九條規定,...
📝 內容
發動機燃料分送設施所在之第一類場所或0區、1區、2區之配線、用電設備或器具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內部之配線、設備或器具選用應符合第五百八十九條規定,及本章第二節或第五節規定。
二、上方之配線、設備或器具選用應符合第五百七十二條規定。
一、內部之配線、設備或器具選用應符合第五百八十九條規定,及本章第二節或第五節規定。
二、上方之配線、設備或器具選用應符合第五百七十二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