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74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十六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裝設可攜式燈軌應依第六百六十五條第一款固定式條燈與舞台邊框側燈之裝置規定辦理。 電源電纜經過金屬處應以護套保護,且能防止電纜拉力傳至連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