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97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十八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在礦坑及其他坑道內裝設線路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低壓線路應依前條規定辦理。 二、高壓線路應採用電纜配線,在易遭受外力損傷之處應加裝防護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