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700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五 章/第 十八 節|經濟部|v1.0
生效日期: 2026-05-09|最後修訂: 2025-05-09
隧道、礦坑等場所內出線頭處應裝設矮腳燈頭、金屬吊管或彎管。接用於探視燈等需要移動者,應採用電纜或鋼皮軟管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