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2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五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0-24
同一支持物上之多條非載流通訊電纜吊線,暴露在電力碰觸、電力感應或雷擊危險下者,應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最大接地間隔共同搭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