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 69 條|能源|法規|生效中
第 三 章/第 八 節|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17-10-24
植物有妨礙供電線路安全之虞,或依據經驗顯示有必要時,應通知該植物所有權人或占有人後,予以砍伐或修剪。必要時,得以合適材料或裝置將導體(線)與樹木隔開,以避免導體(線)因磨擦及經由樹木接地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