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 247 條|檢察|法|生效中
第 十八 章|法務部|v1.0
最後修訂: 2026-03-13
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