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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生效中
中華民國刑法-第 282 條
最後修訂:
2026-03-13
📋
條文摘要
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因而致死者,處五年以下有...
📝 內容
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因而致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因而致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罰則
受他人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因而致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因而致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