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16 條|國際貿易|法規|生效中
經濟部|v1.0
最後修訂: 2023-12-12
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四條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