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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 In Force

第 11 條

📜
法律名稱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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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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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第三章 稅率
🏛️
Authority
財政部 / 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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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
114.05.28
最後修訂: 2025-05-28

📝 內容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除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適用第十條規定之營業稅稅率外,其營業稅稅率如下:
一、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之稅率為百分之五。但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之稅率為百分之一。
二、前款以外之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經營本業銷售額之稅率為百分之二。